关于转发《国机集团党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党组织:
近日,国机集团党委印发了《国机集团党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国机党[2017]3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行。
附件:国机集团党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