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党委(党支部)、院总部党支部:
根据《国机集团党委关于在集团各级领导人员中开展会员卡清退上交工作的通知》(国机党[2013]57号,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云鼎国际平台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清退对象:院总部副部长(含)以上人员、院属各级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重要岗位关键人员,已经先行清退并零报告过的纪检监察干部,不再重复报告。
2、清退范围:以个人名义和个人收受他人的会员卡,包括: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自费和各企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的除外。
3、清退时限和要求:持有属于清退范围会员卡的,必须于2013年12月18日前自行退回或上交。院总部会员卡清退上交工作由党委工作部负责,所属各级企业(单位)可指定有关部门负责上交会员卡的收集和管理,并填写《个人上交会员卡登记表》(附件2),企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做好本企业(单位)会员卡收集、处理过程的监督。未持有或已将会员卡自行清退的,均应于12月21日之前,向本人所在企业(部门)党组织提交《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承诺书》(附件3)。各级企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在清退工作完成后,要汇总填写《企业清退上交情况报告》(附件4),经企业(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部门)公章后,于12月23日前报院监察审计部。
各企业(单位)要深刻领会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上交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及时将清退上交工作的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清退对象,严肃认真地做好清退上交工作。今后一律不允许违规收受会员卡,对本次拒不清退上交及将来继续违规收受会员卡的,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赵金英
电 话:(010)64883945
邮 箱:zhaojinying@caams.org.cn或OA内部邮箱
附件:1、《国机集团党委关于在集团各级领导人员中开展会员卡清退上交工作的通知》(国机党[2013]57号)
2、个人上交会员卡登记表
3、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承诺书
4、企业会员卡清退上交情况报告